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“科教兴市”战略方针,加快教育事业发展,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,决定通过考试选聘高中教师52人,初中、小学教师各20人,经选聘教师领导组研究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报考条件
1.品行端正,无违纪违法记录;
2.学历要求:A、报考高中教师要求原始学历为师范类本科毕业(专升本学历不可以报考天长中学),专业基本对口;B、初中、小学教师要求具备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毕业生,C、中师毕业生可以报考小学教师。(以上人员均为天长户口,紧缺的地理专业除外)
3.年龄在28周岁以下(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,紧缺地理专业可以放宽);
4.身体健康,其标准符合《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》;
5.在职教师不可以报考。
二、 报名考试程序
1.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3日至7月27日,报名地点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,联系电话:7331255
2.考试报名时填写报名表和登记表,验报到证、毕业证、教师资格证、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,收复印件,如是省级双优生、党员,报名时请将相关材料一并带来。每名考生交近期免冠二吋彩照三张,交纳考试报名费180元,8月2至3日凭有效证件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《准考证》;
3.考试时间为8月5号,地点在领取准考证时公布;
4.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、身份证进入考场;
5.考试成绩在考试后一周内公布各科分数线和人员分数。
三、 考试内容、科目、分值
1、考试内容为专业课和教育学心理学。
2、科目设置:高中教师为语文、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英语、体育、美术、生物、计算机;初中教师为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音乐、体育、美术;小学教师为英语、音乐、美术。
3、考试范围为师范类大专专业课和公共科(教育学心理学)内容。
4、专业课卷面分为120分,教育学心理学卷面分为80分。
四、 选聘原则和人员待遇
按照各学科规定的选聘人数,依考试总分分学科按高中、初中、小学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线人员,如遇末位总分相同,超出选聘指标的专业课分数较高者优先,专业课分数又相同的,省级“双优生”、党员依次优先录用,然后结合考生成绩高低由考生选择聘用学校,本科生可选择高中、初中、小学;专科生可选择初中和小学;中师生只能选择小学。报考学科没有差额录取对象考试总分不能低于120分。聘用的初中、小学教师全部到边远的农村初中和小学任教。初选人员确定后,由教育局、人事局组织统一体检(时间另定)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,并在报考本学科符合录用条件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初选人员进行七天时间公示,对提供假材料或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,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,对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内由财政发给基本生活费600元/月。试用期满,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,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,主管部门审核,人事部门鉴证办理入编手续,并实行人事代理。聘用期间市教育局、人事局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,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可以续聘,也可以解聘。
未尽事宜,由选聘领导组办公室解释。
五、 选聘学校、科目、人数、报名申请表:
http://www.tcjw.cn/page.asp?ID=628&classid=4&nclassid=13
安徽省天长市2007年考试选聘教师简章 作者:天长市教育局 来源:天长市人事局 浏览次数:13
|
热点文章更多
论坛新帖更多热门下载更多 >> |

